湖南科技大學組織收看2021年高校實驗室安全現場檢查啟動暨工作交流會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1-06-01 09:43:29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6月1日訊(通訊員 郭丁睿 張冰鈺)5月17日上午,教育部組織召開2021年高校實驗室安全現場檢查啟動暨工作交流會。湖南科技大學舉辦視頻分會場,副校長李琳出席會議,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人,各學院實驗室分管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與會。

▲湖南科技大學組織收看2021年高校實驗室安全現場檢查啟動暨工作交流會

在視頻會議上,國家教育部科研技術與信息化司副司長張國輝,對“十三五”期間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進行回顧,并針對2021年的工作進行部署與提出六點要求。第一,提高認識,深刻理解實驗室安全的重要性;第二,強化落實,健全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建立分級管理責任體系;第三,務求實效,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持之以恒狠抓安全教育宣傳培養(yǎng),持續(xù)開展安全教育,加強知識能力培訓;第五,組織保障,加強安全工作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效率;第六,責任追究,建立安全工作獎懲機制,要把安全工作納入工作考核內容中。

圍繞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吉林大學副校長鄭偉濤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閔輝分別在會上發(fā)言。

▲副校長李琳講話

在學校分會場上,李琳強調,“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作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尤其在教育局將其視為常態(tài)化工作,并且進行直接性的管理監(jiān)督下,這更加體現了實驗室安全的重要性與嚴肅性。”她指出,湖南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的主管、主責部門必須將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出一系列管理規(guī)范條令,并落實檢查和事故追究機制的運行。同時,她要求基層實驗室負責人,緊密聯(lián)系學生隊伍,號召學生將實驗室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位同學。最后,她強調各學院負責人應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的展開與實施,并將其納入各學院、各科研單位的日常研究工作中。“同部署、同安排、同檢查”,將對待安全工作上升到與科研項目一致的高度。

會上,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處長吳毅君介紹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情況,并對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責編:彭婷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我要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