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史”殺人

蘇露鋒     2024-01-11 16:00:44

文/蘇露鋒

中國有官方修史的傳統(tǒng)。修史可以用來教化、資治和明道,但也常被古代統(tǒng)治者用來美化自己的過去。不過,修史被借用為殺人之刀,卻不多見。

官修當(dāng)朝史與政治活動密切相關(guān),當(dāng)朝重要政治人物的言行多記載其中。它既是官方評判事實(shí)是非的標(biāo)準(zhǔn),也是評判人物善惡的依據(jù)。掌握了修史的權(quán)力,就可以操控輿論,抬高自己,打擊異己。因此,各方政治勢力都很重視修史。

魏忠賢擅長拍馬屁,入宮沒多久,便受到提拔,到明熹宗身邊當(dāng)差。成為皇帝面前“紅人”后,宮中很多人開始巴結(jié)他。但東林黨人卻看不起他。魏忠賢為掌握實(shí)權(quán),開始處理對自己威脅最大的東林黨。雙方形成各自的陣營,一場沒有硝煙的戰(zhàn)爭,在朝中打響。

閹黨為了打擊東林黨人,炮制了六君子之獄、七君子之獄等一系列政治事件,其中對“梃擊”“紅丸”“移宮”三案進(jìn)行翻案是重要步驟之一。魏忠賢讓其死黨顧秉謙帶幾個人重修當(dāng)代史, 以便 將其作為政治斗爭的陣地 —— 利用輿論當(dāng)武器。

萬歷帝曾想立寵妃鄭氏的兒子常洵為太子,這背違“立長立嫡”的祖訓(xùn),遭到朝中東林黨人 極力反對。萬歷帝孤立無援,只能立長子常洛為太子。男子張差手持木棍闖入太子寢宮,打傷太監(jiān)后被生擒勘審。張差一口咬定,自己收了鄭氏手下太監(jiān)龐保、劉成的錢,才去殺太子的。但張差語無倫次,似乎精神有問題。萬歷帝下令以瘋癲奸徒罪處死張差,并秘密殺死龐保、劉成,草草了結(jié)“梃擊案”。

光宗常洛即位后,鄭貴妃為討好他,挑選8名美姬進(jìn)獻(xiàn)。光宗本已虛弱的身體,更加不堪。他怕死,服用紅丸。初服一丸,四肢和暖,思進(jìn)飲食,再進(jìn)一丸,于次日凌晨即亡,此為“紅丸案”。

光宗的寵妃李氏,為照顧皇長子朱由校遷入乾清宮。不到一月,光宗便死了。李氏企圖挾皇長子自重。朝中東林黨人楊漣、左光斗等人,為防其干預(yù)朝事,逼迫李氏離開乾清宮。李氏無奈,移居噦鸞宮,是謂“移宮案”。

東林黨人葉向高在主持編修《光宗實(shí)錄》時,力持公平,基本上客觀地描述了“三案”真相:梃擊案、紅丸案是鄭貴妃謀害光宗,欲以己子代之;移宮案是為了阻止后宮干政。

閹黨為了從政治上和 輿論 上徹底打倒東林黨,力主重修《光宗實(shí)錄》,為“三案”全面翻案,推翻 東林黨人之前的看法。閹黨認(rèn)定 張差確系瘋癲 , 光宗之死是因為哀慕神宗 , 東林黨人“移宮”是為了貪圖“定策之功”。

此外,閹黨還主持纂修《三朝要典》,進(jìn)一步統(tǒng)一官方說法,指責(zé)東林黨人貪圖功名,排除異己,離間皇家骨肉親情。該書充滿對東林黨的詆毀, 成為 閹黨打擊東林黨的重要工具。例如重述“梃擊案”時,誣陷東林黨人何士晉是禍?zhǔn)?,說他利用非常手段查案,捏造 事實(shí) ,敲詐無辜之人。在重述“紅丸案”和“移宮案”時,也如法炮制。

《三朝要典》撰寫完成后,在朝野廣泛傳播,嚴(yán)重?fù)p壞了東林黨 的形象。閹黨借助輿論之力,把政敵往死里整,很多東林黨人被迫害致死。東林六君子之一的魏大中,就是 牢中被活活打死的,其子魏學(xué)洢 悲痛至極,“號啕至于 ”, 年僅29歲。而魏忠賢 這邊 聲勢大漲。

這種形勢在崇禎帝即位后得到逆轉(zhuǎn)。他常年生活在宮中,對魏忠賢閹黨的罪行,耳聞目睹,一清二楚。他登基剛?cè)齻€月,便一舉鏟除了閹黨。他給被誣陷的東林黨平反,并下詔毀掉《三朝要典》,將其列為禁書。

但到了弘光朝廷,《三朝要典》依然是政治斗爭的武器。弘光帝朱由崧是萬歷帝寵妃鄭貴妃的孫子,在南明朝廷建立之際,東林黨人竭力擁戴潞王朱常淓即位,認(rèn)為“潞王立,則 無后患罪 ,且可邀功”。新仇加舊恨,即位后的朱由崧自然對東林黨人頗為不滿,重頒《三朝要典》打擊東林黨人。而這,又掀起一場風(fēng)波,加劇了弘光朝廷的黨爭。

《三朝要典》顛倒黑白,連清 統(tǒng)治者也看不過去,將其列入禁毀書目。軍機(jī)處在奏折中說:“其書名為敕修,實(shí)一時閹黨借此羅織正士獻(xiàn)媚客魏,中間顛倒是非,天良滅絕,本應(yīng)毀棄 , 又有狂悖之處,應(yīng)請銷毀?!?

《三朝要典》開啟了修史以助黨爭的先例,無怪乎明末著名文學(xué)家、抗清英雄吳應(yīng)箕,在《 啟禎 兩朝剝復(fù)錄》一書中認(rèn)為,《三朝要典》欲蓋彌彰,是殺人之書,可謂一針見血。這部書也成為史上臭名昭著的“名著”。

摘自《士人風(fēng)骨》,北岳文藝出版社2023年版

責(zé)編:羅嘉凌

一審:羅嘉凌

二審:尹慧

三審:黃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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