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紹興師爺?shù)胶蠈庍h知縣,他憑什么青史留名

堯育飛   《文史博覽》   2024-03-01 10:23:34

文/堯育飛

汪輝祖(1731—1807)是清代著名的“紹興師爺”,年輕時幫助各府縣官員處理司法、錢糧等事務(wù),在江南一帶十分出名??伤约嚎婆e考試卻十分不順利,直到乾隆四十年(1775),他46歲時,才中進士。沒想到,他的母親不幸在此時去世,于是汪輝祖只好回家守喪,這一耽擱又是10年。直到乾隆五十二年(1787),58歲的汪輝祖終于被銓選任地方官。他當(dāng)官的第一站就是湖南寧遠,擔(dān)任知縣。

汪輝祖畫像

乾隆末年的湖南,社會經(jīng)濟在繁榮中隱藏著深層危機,湘南地區(qū)更是時不時有土匪出沒。故而當(dāng)汪輝祖經(jīng)過長沙,拜訪湖南巡撫浦霖等人時,浦霖等人明確告訴他寧遠地處偏遠,民風(fēng)彪悍,不好管治。湖南布政使恩長告訴汪輝祖,當(dāng)?shù)赜械娜讼矚g聚眾鬧事,一旦發(fā)生命案,家族中的人必定抬著尸體前來喊冤。恩長認為一定要開棺驗尸,嚴加勘察,以示重懲。汪輝祖則認為,治縣應(yīng)恩威并重,寬猛相濟,不能一味以嚴刑峻法施政。

1787年農(nóng)歷三月二十六日,汪輝祖抵達寧遠。剛到縣衙,就碰到一群人拿繩子拴著一個人前來控訴。一審問才知道,寧遠縣人王勝字被一群兇惡的乞丐給圍毆了,乞丐們還惡人先告狀,把王勝字綁來縣衙。訊明情況,汪輝祖當(dāng)即下令棍棒伺候那群乞丐。這時縣里的老捕快才告訴汪輝祖,因為連年糧食歉收,這群乞丐從外地竄入寧遠,人數(shù)高達六七百人。由于人多勢眾,寧遠不少偏僻地方的人趕緊奔走逃命。而前任知縣害怕采取行動會激起乞丐騷動,從而導(dǎo)致這群流丐越發(fā)猖狂。汪輝祖當(dāng)即命縣里各處地保、收糧吏員等,均加入偵探抓捕的隊伍。不久就搞清楚乞丐的首領(lǐng)是廣西人“老猴”,綽號“飛天蜈蚣”,“老猴”的老婆則綽號“飛天夜叉”,兩人都身懷武藝,流竄到寧遠已經(jīng)十多年了,手下有六七十人跟隨?!袄虾铩边@群人平時分成小隊到各地強行乞討,村民只好輪流供給伙食。久而久之,“老猴”日漸富裕,轉(zhuǎn)而放起高利貸,貧苦人家一旦交還不及時就被打甚至被殺。汪輝祖?zhèn)刹榍闆r之后,決定不再姑息,于是趁著“老猴”喝醉酒時,在路上一舉將其抓獲,當(dāng)夜嚴刑拷打,訊得黨羽名單。次日,就派抓捕隊伍分路進發(fā),“老猴”的老婆連夜遁逃。不到半個月,寧遠縣的惡乞一掃而光。

曾經(jīng)的師爺經(jīng)歷使得汪輝祖處理地方事務(wù)相當(dāng)老辣,盡管年近六十,但他的霹靂手段毫不軟弱。清代地方事務(wù)訴訟主要由各地生員充當(dāng)訟師,有些訟師往往罔顧事實,在訴狀上玩文字游戲,趁機謀財,這讓知縣公斷案件十分困難。汪輝祖深諳此道,上任后就把縣城的訟棍問訊明白,暗暗記下其中幾位為首的。而生員每年都需要到縣學(xué)報備,汪輝祖就趁著這個機會,拿下了寧遠最有名的訟師“智多星”黃天桂,打得黃天桂哭著認罪。這一打,連黃天桂的弟弟黃天榮也嚇得拖家?guī)Э谔痈Z到道州去了。汪輝祖的諸多治縣手段,無疑有著酷吏作風(fēng), 也不失以民為本。在民風(fēng)彪悍的湘南地區(qū),在清代注重穩(wěn)定和息事寧人的地方行政考核模式下 ,汪輝祖的做法深得民心。

清末衙門外景

盡管寧遠人比較爭強好勝,但一般老百姓還是很害怕進衙門。于是,地方上一旦出現(xiàn)無名尸體,一般老百姓生怕被牽扯進去。這時候,地方上的無賴和地保就會趁機跑到當(dāng)?shù)氐母粦艏胰ビ炘p恫嚇,如果這些富戶不滿足他們的勒索,他們就拿報官來要挾。而一旦報官,由于距離縣城很遠,知縣往往只派衙役前往。這些衙役連同無賴等人一道欺壓富戶,富戶苦不堪言。汪輝祖上任以后,正好碰到九嶷山下某地發(fā)現(xiàn)縊死的無名尸體,汪輝祖二話不說,親自帶人前往勘察。走了近百里山路,又有五六里在懸崖中,不能坐轎子,只能步行或匍匐前進。抵達之后,經(jīng)查驗,確實是自殺身亡。而地保和無賴匪徒還想嫁禍給當(dāng)?shù)馗粦魟⒛?。問訊明白之后,汪輝祖將那些無賴地保押送到縣城,狠狠杖責(zé)一頓。從此,以尸體敲詐之風(fēng)在寧遠就消歇了。

辦完這幾件大案之后,寧遠地方果然太平多了。無怪乎百姓紛紛帶上寧遠稀缺的白菜,跑到縣衙感謝這位新任知縣。汪輝祖在寧遠為官七年,調(diào)任之際,百姓空城相送,士紳紛紛送詩以志謝。究其原因,汪輝祖晚年在自傳性回憶錄《病榻夢痕錄》中曾加以總結(jié),他認為在寧遠之所以能做出不錯的政績,主要有三點:一、凡事能親力親為的絕不假手衙役。他甚至認為衙役乃是虐民的重要原因,所以他到任后,縣衙中反而沒有“紹興師爺”。二、斷案問事絕不徇私枉法,必求公正平允;三、時刻不把“父母官”當(dāng)回事,而將做官看作進德修業(yè)的一份職業(yè)。他甚至超前地反對“父母官”這種稱呼,汪輝祖告誡百姓說,“若輩稱官為父母,名耳。我家自有子孫,我偶忝長民,子孫之為民者正多。我欺民、虐民,我子孫必受人欺、受人虐”。在汪輝祖看來,“父母官”就是一個隨口的名稱罷了。他從自家子孫將來免不了為老百姓出發(fā),認為當(dāng)官的如果欺壓百姓、虐待百姓,那么,自己的后代當(dāng)老百姓的時候也免不了受當(dāng)官的欺壓。因為他同情百姓,理解百姓,所以盡管有時他的手段不免嚴酷,卻總能得到百姓擁護。

做了半輩子的紹興師爺,晚年的汪輝祖得以在湖南主政一方,盡情施展行政才能,他感到十分欣慰。但1792年,汪輝祖不肯巴結(jié)上司以致得罪上司,不久又被寧遠縣的豪強告訐,被劾罷官。

清代養(yǎng)拙山房本精刻《佐治藥言》

終其一生,汪輝祖都在基層處理行政、司法相關(guān)事務(wù),他深感基層治理對整個國家的運作十分重要。于是編撰《佐治藥言》,詳細記載充當(dāng)府縣師爺?shù)男牡皿w會。此后又陸續(xù)編纂《學(xué)治臆說》《學(xué)治續(xù)說》《學(xué)治說贅》,談為幕賓應(yīng)當(dāng)盡心盡責(zé),在主政官員施政時出現(xiàn)刑罰不平、催征苛急等情況時要加以勸阻,而對弭盜、救荒、勸學(xué)、除暴等事情應(yīng)該積極建言。總之,汪輝祖認為“公門中好修行”,他將做官看作是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修煉歷程,而終極目標是“于民有濟,乃修行之大者”。只要做有利于老百姓的事,就是官員偉大的修行境界。在200多年前汪輝祖就能達到這種認知和實踐水平,不愧是清朝乾嘉時期的優(yōu)秀知縣。

責(zé)編:羅嘉凌

一審:胡晴

二審:蘇露鋒

三審:黃柏禹

來源:《文史博覽》

我要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