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4-05-29 11:16:16
近日,新晃縣委巡察辦結(jié)合全縣干部人事調(diào)整這一實際情況,對照《對新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巡察整改責任提示制度》,向15位新任單位“一把手”制發(fā)“提示函”。
“提示函”主要從強化政治擔當、壓實主體責任、提升標本兼治”等方面,對黨組織新任主要負責人落實巡察整改責任進行提示,并將提示事項落實情況納入縣直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和清廉新晃建設考核,以持續(xù)擰緊整改“責任閥”,督促新任“一把手”把整改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思想不松、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切實推動反饋意見整改“顆粒歸倉”,做到“新官理舊賬”,巡察整改不斷檔。
據(jù)悉,根據(jù)《新晃縣委和縣政府其他班子成員向縣委報告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一崗雙責”責任情況制度(試行)》要求,在每輪巡察反饋前,縣委巡察辦向被巡察單位的分管或聯(lián)系縣領(lǐng)導發(fā)送《巡察工作提示函》,提示督促被巡察黨組織抓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在巡察整改評估時,縣領(lǐng)導需向縣委報告履行巡察整改“一崗雙責”責任情況。今年以來,縣委巡察辦共制發(fā)33份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保證巡察整改從一開始就在高標準要求下抓落實。
“巡察發(fā)現(xiàn)問題的目的在于解決問題,通過向新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相關(guān)縣領(lǐng)導制發(fā)‘提示函’,點對點進行提示,讓其主動熟悉巡察反饋意見和整改情況,抓好整改工作,推動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細落實。下一步,我們將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推動巡察整改形成有效閉環(huán),將巡察整改落到實處?!笨h委巡察辦負責人表示。(龍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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