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的誕生

  中國國防報   2024-06-13 16:38:10

1949年6月15日,《人民日報》刊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及軍徽樣式。

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上,受閱部隊擎著“八一”軍旗走過天安門廣場。

軍旗和軍徽,是軍隊的重要標志。我軍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義創(chuàng)建后,直到22年后,才有了全軍統(tǒng)一的軍旗、軍徽,即人們熟知的“八一”軍旗和“八一”軍徽。

軍旗、軍徽作為軍隊的標志圖案,通常和軍隊一起誕生。我軍的軍旗是在革命戰(zhàn)爭時期產(chǎn)生和逐步定型的。我軍一開始并沒有自己的軍旗,南昌起義部隊使用的仍是國民革命軍的旗幟,各地起義軍的軍旗也不統(tǒng)一。1927年9月初,毛澤東同志領導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部隊——中國工農(nóng)革命軍第1軍第1師設計了軍旗樣式:旗幅為紅色,象征革命;中央為白色五角星,象征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星內(nèi)嵌交叉的鐮刀斧頭,表示工農(nóng)大眾緊密團結(jié);靠旗桿一側(cè)旗幅的白布條上豎寫“中國工農(nóng)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這是工農(nóng)革命軍的第一面軍旗。此后,中國工農(nóng)紅軍的軍旗樣式曾作過多次修改,但組成軍旗的基礎圖案(五角星、鐮刀、斧頭或錘子)和鮮紅的旗色沒有變。1930年4月,中央軍委發(fā)布的《關于紅軍各級軍旗的規(guī)定的通知》中,規(guī)定旗幅上方增加橫寫的“全世界無產(chǎn)階級聯(lián)合起來”字樣,旗邊加飾旗須,并確定了旗幟的規(guī)格、斧頭樣式和刃鋒的方向等。1931年3月,中革軍委頒布了《蘇維埃和群眾團體紅軍旗幟印信式樣》,紅軍軍旗的樣式有較大變化,鐮刀斧頭改為金黃色鐮刀鐵錘,五角星由白色改為金黃色,單獨置于旗幅內(nèi)上角,以旗須顏色區(qū)分部隊屬性。同時還規(guī)定了授旗范圍和紅軍各級旗幟的規(guī)格。然而,這種軍旗也只使用到1937年。

抗日戰(zhàn)爭開始后,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使用國民革命軍的旗幟。解放戰(zhàn)爭初、中期,人民解放軍各個部隊都打的是紅旗,即沒有圖案和字樣的素面紅旗,當時全軍也沒有統(tǒng)一的軍旗。

至于軍徽,由于受戰(zhàn)爭形勢的制約,從1927年建軍后,我軍就一直沒有制定自己的軍徽樣式。

1948年初,提出設計軍旗、軍徽

1947年下半年,人民解放軍轉(zhuǎn)入戰(zhàn)略進攻后,全國戰(zhàn)局發(fā)生巨大變化。1948年初的戰(zhàn)局已清楚表明,人民解放軍不久即可向全國進軍,徹底打垮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tǒng)治。然而,這時人民解放軍尚無統(tǒng)一的旗幟和個人佩戴的標志。設計統(tǒng)一的軍旗、軍徽及帽花(帽徽)、臂章,使人民解放軍以嶄新的面貌挺進新區(qū),成為迫切需求。

在周恩來提議下,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等領導研究決定,由周恩來以中共中央的名義起草一份指示電,經(jīng)毛澤東修改,于1948年2月21日發(fā)給各中央局、分局、各軍區(qū)、各野戰(zhàn)軍前委,征求對設計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帽花和臂章的意見: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軍徽、帽花和臂章,均尚無正式規(guī)定。現(xiàn)我軍向外進攻,發(fā)展新區(qū),已漸感覺有此需要。過去使用國民黨黨徽作帽花的,自應宣布一律取消。惟有些部隊已自動帶上紅五角星作帽花,亦顯與蘇軍帽花完全混同,不甚合適。茲特通電,征求各中央局、分局、各軍區(qū)、各野戰(zhàn)軍前委及中工委、中后委意見,望于一個月內(nèi)外提出你們對于人民解放軍的軍旗、軍徽、帽花、臂章的具體意見。為了征求意見,除你們自己研究討論外,你們可以組織一個專門討論此項問題的委員會,提出方案供中央選擇,以使頒布統(tǒng)一規(guī)定,全體遵行。

此后,一個征集軍旗、軍徽圖案設計樣式方案的活動,伴隨著人民解放軍的戰(zhàn)略進軍在全軍展開。各單位上報的設計圖樣,統(tǒng)一送到駐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的中央工作委員會。軍旗、軍徽樣式的匯集、綜合和研議工作,由軍委作戰(zhàn)部一局承辦。

經(jīng)過3個多月的努力,總共征集到500多種軍旗設計樣式。面對各式各樣的應征圖案,設計小組預選出30多種圖案制成“樣旗”,送交中央領導審選。毛澤東、劉少奇、朱德等領導審閱后,均認可軍旗用紅底、旗上有五角星的設計,象征著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人民軍隊。毛澤東還指出,軍旗上要有“八一”兩字,表示南昌起義是建軍的日子。

在軍徽圖案中,有以齒輪象征歷史的,也有以刀、劍、戈、矛、步槍、盾牌、長城象征人民武裝的……但這些圖案中均無“八一”兩字。中央領導同志認為這些圖案沒有充分體現(xiàn)人民解放軍的特點,因此送審的圖案均未被選中。

軍旗、軍徽最終從3種方案中產(chǎn)生

1949年3月13日,黨的七屆二中全會通過了毛澤東起草的《關于軍旗的決議》,其中明確規(guī)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應為紅地(底),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敝螅芏鱽碇甘拒娢鲬?zhàn)部部長李濤、軍委作戰(zhàn)部一局作戰(zhàn)室副主任張清化、作戰(zhàn)室二科科長江右書等人:軍旗圖案已經(jīng)原則通過,但五角星和“八一”兩個字的位置怎么擺放,你們再具體設計幾個方案,待進一步審議后,確定一種樣式,制作標準的樣旗、軍徽。

受領任務后,軍委作戰(zhàn)部從各軍區(qū)抽調(diào)參謀人員,組成工作組,在設計軍旗樣旗的同時,按照毛澤東關于軍旗上要有五角星和“八一”二字的精神,加緊設計軍徽,并很快上報了“八一”軍徽的圖案。

1949年4月26日,毛澤東審閱、修改了李濤關于軍徽問題的請示報告,并定于5月1日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命令(草案)公布。

待公布的這枚軍徽,紅五角星里沒有“八一”字樣,但“圓周圍以寬二厘之紅邊。紅邊之正上方、正左方、正右方各開一寬四厘之缺口,即成‘八一’二字。”由于這“八一”二字過于抽象,方案沒有被采用。而最終的軍徽樣式是受到軍旗送審圖案的啟發(fā)。

就在軍委公布解放軍軍徽之前,組織工作人員將軍旗的3種送審圖案請中央領導審閱。其中,方案一是五角星外加“八一”二字,置于旗桿一側(cè)的左上方;方案二是五角星置于中央,“八一”二字豎排,置于五角星內(nèi);方案三是五角星右側(cè)加“八一”二字,置于上半部中央,下面加幾條藍色波紋水線。毛澤東等中央領導看過后,軍旗樣式傾向于第一種方案,軍徽樣式傾向于選用軍旗的第二種方案,認為將“八一”放在五星中央更好。于是,工作組的同志們循著第二個方案的設計思路,加班加點繪制了新的軍徽樣式:底色為紅色,將“八一”二字置于五角星中央,字體為宋體漢字;五角星的周邊和字均為金黃色。

周恩來在書記處會議后,對張清化等人作進一步指示:我們解放軍很快就要渡過長江向全國進軍了,不能等到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再批準頒布,要盡可能快些,以便解放軍能戴著新的軍徽,把軍旗插遍全國。

正式公布軍旗、軍徽樣式

1949年5月30日,周恩來致電各野戰(zhàn)軍,各軍區(qū)司令員、政治委員及各級軍政首長:

茲頒發(fā)軍委制定之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及軍徽樣式七百份,請即點收,并請各野戰(zhàn)軍、各軍區(qū)遵式制發(fā)各所屬部隊,并定于六月十五日全軍正式開始啟用。隨電附發(fā)之軍委命令及軍旗、軍徽圖樣……政治機關應按照軍委命令在部隊中廣泛地進行教育,闡明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軍徽含義,務使全體指戰(zhàn)員有深刻的了解,并自覺維護我人民解放軍光榮旗幟的嚴肅。

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發(fā)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樣式》的命令,規(guī)定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及軍徽的樣式:軍旗旗面紅底,長方形,橫直為5∶4,靠旗桿上方綴金黃色五角星和“八一”兩字;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的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

新華社在公布這一命令的同時,發(fā)表了題為《把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插遍全中國》的短評,指出:“軍旗和軍徽上都綴著一顆金黃色的明星,綴著‘八一’兩個字。這表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從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誕生以來,已經(jīng)用燦爛的星光照耀著中國?!薄爸袊嗣窠夥跑娬诔蔀橐恢耆?guī)化的軍隊;它的軍旗和軍徽的頒布,正是它的正規(guī)化的重要標志之一?!倍淘u最后強調(diào):“人民解放軍的軍旗和軍徽,不但是人民解放軍的標志,也是我們的人民民主新的國家的重要象征。因此,全國的人民和全國的人民解放軍,都必須一致保衛(wèi)它的尊嚴,要像愛護我們自己的生命一樣來愛護它們?!?/p>

根據(jù)規(guī)定,凡中國人民解放軍團級以上部隊、院校,均授軍旗一面。從1949年6月15日開始,全軍各部隊利用戰(zhàn)斗間隙舉行了隆重的授旗儀式。同時,全軍開始陸續(xù)佩戴軍徽圖案的帽徽。自此,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光輝標志“八一”軍旗和“八一”軍徽正式在全軍使用。

“八一”軍旗和“八一”軍徽自公布使用后,既是全軍的,也是陸軍的。因為當時我軍為單一陸軍,還沒有其他獨立的軍種。新中國成立后不久,空軍、海軍領導機關先后組建,成為獨立的軍種,并在“八一”軍徽基礎上,先后設計使用了各軍種的軍徽。而各軍種的軍旗,直到20世紀90年代才出現(xiàn)。1992年9月5日,中央軍委發(fā)布命令,公布在“八一”軍旗基礎上設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海軍、空軍軍旗樣式。2015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火箭軍正式成立,并啟用火箭軍軍旗。(徐平)

責編:姜河

一審:姜河

二審:張馬良

三審:熊佳斌

來源:中國國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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