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丨兒童“氪金”,監(jiān)護人也要承擔責(zé)任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4-08-09 08:14:10

胡建兵

近期,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qū)人民法院審結(jié)一宗案件,一名10歲兒童在一個月內(nèi)在同一款游戲里充值超過50次,合計5萬余元。其母親提起訴訟,要求全額退款卻未能實現(xiàn),法院判決游戲公司退還充值總額的30%。

近年,未成年人“充值玩游戲”事件屢見不鮮。由于未成年人還比較幼稚、是非辨別能力弱等諸多原因,玩游戲時很容易在平臺的誘導(dǎo)下進行大額充值。有些家長在孩子“充值玩游戲”后,仍疏于對孩子的監(jiān)管。個別家長疏忽大意的主要原因,在于誤認為只要以未成年人“充值玩游戲”為由向平臺申請退款便可挽回所有損失。

本案中,10歲的小千(化名)無意間得知母親張女士手機支付密碼后,便頻繁以需要完成學(xué)習(xí)作業(yè)為由討要手機,偷偷注冊了一款游戲,并長期進行充值。去年1月,張女士收到一條游戲充值消費的短信提醒。當時張女士教育了孩子,但沒有更改手機密碼。小千也沒有知錯就改,甚至還在每次充值完畢后悄悄刪除手機的消費短信。短短一個月內(nèi),他就充值超過50次,總額達5萬余元。

法院認定,小千在實施充值行為時年齡為10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而小千的法定代理人張女士未對該充值行為明示追認,故小千實施的充值行為應(yīng)認定為無效。但早在2023年1月張女士就發(fā)現(xiàn)了小千的充值行為,卻仍未對賬戶密碼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為此,法院認定小千和張女士對此具有重大過錯,應(yīng)承擔主要責(zé)任。

本案這一判決使平臺和家長都從中吸取教訓(xùn)。平臺必須嚴格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不讓未成年人參與“充值玩游戲”“打賞”等。同時,也提醒家長必須對孩子進行教育和引導(dǎo),否則也要蒙受損失。

(作者單位:江蘇省南通市廣播電視臺)

責(zé)編:萬麗君

一審:萬麗君

二審:歐陽金雨

三審:王禮生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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