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欣然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4-08-16 22:45:11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黃欣然 通訊員 鄒晴 胡粵湘
“李法官,2324萬已經(jīng)到賬了!感謝您為這個案件費心?!?月上旬的一天,寧鄉(xiāng)法院金洲法庭副庭長李斌一大早就接到了某金融公司負責人打來的電話,這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就此圓滿畫下句號。
2021年10月20日,某裝卸搬運服務有限公司從某金融公司貸款2000余萬元購買起重機,雙方簽訂了《貸款、抵押及保證合同》。然而,貸款發(fā)放后,某裝卸搬運公司遲遲未依約償還貸款本息。討債未果,今年1月,某金融公司將某裝卸搬運公司告上法庭。
因涉案金額巨大,為確保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保護,某金融公司申請訴前保全,請求對某裝卸搬運公司涉案相關財物采取強制性措施。為依法保障民營經(jīng)濟主體的合法權益,金洲法庭依法審查后裁定,凍結一筆案外人第三方公司需支付給某裝卸搬運公司的到期債權。
5月,案件承辦法官李斌組織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確認某裝卸搬運公司應向某金融公司支付貸款本息共計2324萬元,該款項由第三方公司直接一次性向某金融公司支付。但某金融公司始終未收到債款,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李斌找到第三方公司,其負責人稱:“2000余萬元的債權已經(jīng)被凍結了,我們目前無法通過其他方式籌集資金,不解凍沒錢付款?!蹦辰鹑诠緞t堅持不解除保全:“萬一解保后,他們不及時付款,這筆錢還是‘打水漂’,他們必須先付款,我們才同意解保?!?/p>
眼見各方陷入僵局,李斌多次電話聯(lián)系雙方。經(jīng)多方協(xié)調,第三方公司退讓一步,在某裝卸搬運公司出具同意付款至某金融公司的函件及解除保全后,同意直接付款至某金融公司。隨后,某金融公司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請,這才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法官辦案需要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設身處地考慮雙方當事人的處境與困難。”李斌表示,通過“調解+督促履行”的方式徹底化解糾紛,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又減輕了被告的訴訟成本,同時還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一舉多得,為營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貢獻法院力量。
責編:施泉江
一審:施泉江
二審:鄧晶琎
三審:唐婷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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