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4-12-18 16:43:35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2月18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成輝)記者今天了解到,根據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鼓勵開展“校園餐”舉報獎勵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落實“校園餐”舉報獎勵工作的通知》,我省湘西州、常德、岳陽等地已發(fā)布征集“校園餐”食品安全問題線索的公告,鼓勵社會公眾和學校內部人員及相關知情人員對“校園餐”進行監(jiān)督。
一、舉報對象
全市(州)范圍內校園食堂及承包經營企業(yè),校外供餐單位和食材供應企業(yè)等涉及“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
二、舉報范圍
1、“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超范圍經營食品;
2、“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
3、“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消毒劑、洗滌劑等食品相關產品;
4、“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6、“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7、“校園餐”經營主體用回收食品作為食品原料生產食品;
8、違反市場監(jiān)管領域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校園餐”食品安全行為。
三、舉報方式
如發(fā)現(xiàn)“校園餐”違法行為,舉報人可撥打各地舉報電話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進行舉報。
四、舉報獎勵
歡迎社會各界通過上述方式進行舉報,舉報內容要真實、客觀、具體。對提供問題線索的個人信息,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問題線索經查證屬實,依據《市場監(jiān)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市場監(jiān)管總局 財政部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給予獎勵。
責編:李成輝
一審:李成輝
二審:王文隆
三審:鄒儀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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