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戶端 2025-03-08 20:57:16
案例:
2024年10月3日,王先生在未佩戴頭盔的情況下駕駛無牌摩托車,由于未注意前方路口突然駛出的車輛,摩托車突然轉向撞上路邊護欄,王先生多處骨折。在王先生住院期間,病房內來了一位自稱專業(yè)處理交通事故代理的熱心人,介紹交通事故代理索賠一條龍服務,并以高額賠償誘導王先生;且承諾可以與王先生簽訂“正規(guī)”代理合同,并僅收取前期服務費1800元。
王先生面對這位“熱心代理人”的承諾索賠金額為之心動,當即與家人協(xié)商,決定將自己的事故索賠處理全權委托給這位“熱心代理人”,并預付了1800元的服務費。
在這位“熱心代理人”的指導下,王先生對保險公司人員的查勘工作不予配合,要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直接聯(lián)系其代理人。在事后的理賠過程中該“代理人”向保險公司索取遠超于合法金額的賠償,保險公司在審核王先生“代理人”提交的索賠材料過程中發(fā)現眾多疑點,通過調查、走訪,發(fā)現王先生“代理人”提交的誤工材料、護理證明等均為虛假證明。最終,協(xié)商未果,訴訟至人民法院,王先生既未得到“熱心代理人”承諾的高額賠償,連最初預付的1800元服務費也打了水漂。
湖南人保財險在此溫馨提示廣大消費者朋友,警惕非法代理維權,不要輕信代理索賠,莫讓“維權”變“侵權”:
1、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在理賠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保險機構協(xié)商。若消費者未能與保險機構通過協(xié)商解決糾紛,可以向行業(yè)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通過協(xié)商、調解仍不能解決的,消費者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拒絕非法代理索賠行為。警惕非法“代理維權”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如涉嫌保險欺詐的行為,將受到法律懲處。
3、防止個人信息泄露。切勿輕信醫(yī)院或者修理廠周邊蹲點的所謂“索賠代理人”或者“律師”,隨意泄露個人信息和出險信息。切勿因貪小便宜,給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隱患,導致自身利益受損。如發(fā)現合法權益收到不法行為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責編:陳昱旬
一審:陳昱旬
二審:王珊
三審:熊佳斌
來源: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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