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3 17:20:45
一市民反映:2023年2月14日,我因操作失誤通過支付寶誤將38540元轉入桃江縣劉某豐賬戶,發(fā)現(xiàn)后立即聯(lián)系對方要求退款,但對方拒絕溝通并拉黑我,至今未退款。我在成都派出所報警,但因跨省,案件進展緩慢。懇請相關部門追回退款。
3月12日,桃江縣公安局回復:經(jīng)核查,此事項屬民事糾紛范疇,建議當事通過向法院提起不當?shù)美V訟等司法途徑維護權益。若需公安機關協(xié)助核實對方身份信息或調取相關證據(jù),可依法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后聯(lián)系我局配合。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田燕
通訊員 周藝佳
責編:田燕
一審:田燕
二審:王文隆
三審:鄒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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