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無分文徒步200公里回家,交警一句話讓他“破防”

李毅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5-03-18 22:20:45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3月18日訊(記者 李毅 視頻 伍梓琪 通訊員 伍波峰 龔俊愷)從長沙徒步200多公里回邵陽?這不是Citywalk,而是近日發(fā)生在湖南高速的一件“奇葩”事。

  “當時非常驚訝,查看他的身份證發(fā)現(xiàn)是邵陽人,他是準備一路走回去。”3月3日9時許,省高警局湘潭支隊韶山大隊副大隊長李陽林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男子獨自行走在高速公路上,十分危險。

  經(jīng)詢問得知,男子從武漢務工回來,身上的錢只夠買一張到長沙的高鐵票,接著從長沙出發(fā)走路回家,因為不認識路,只好沿著高速走,靠高速路牌指路。

  李陽林隨后按照道交法“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規(guī)定對男子作出警告處罰,“感覺他是遇到了很大的難處,我就給他買了一張韶山到邵東的高鐵票,然后把他送到高鐵站,看他身無分文水都沒得喝,又給了50塊錢,沒想到他一下子情緒有些激動?!?/p>

  在韶山高鐵站前,隨著李陽林一句“走投無路時一定記著找人民警察”,男子瞬間哽咽。

  “之所以這么說,是希望他以后出來打工的時候,遇到困難能夠及時報警求助?!崩铌柫终f,“遇到這種情況,我們都會竭盡所能提供幫助?!?/p>


責編: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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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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