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區(qū):這家公司為何未按承諾發(fā)工資?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5-03-27 10:22:01

321日,長沙市民杜先生反映稱,202311月他通過招聘入職湖南長遠鋰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入職前公司通過郵件告知其年薪為20萬元。入職一年后,他發(fā)現(xiàn)公司發(fā)放的的薪酬全年共計為135626元,與承諾的相差6.4萬元。他多次與公司協(xié)商均未解決希望有關部門幫助處理。

326日,湖南湘江新區(qū)民政和社會保障局回復稱,經(jīng)核實,杜先生與湖南長遠鋰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績效工資問題上存在爭議,在工作人員的督促下,近期湖南長遠鋰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將與杜先生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建議杜先生通過勞動仲裁或司法途徑解決。

湖南日報全媒體者 王振亞

責編:王振亞

一審:王振亞

二審:周紅泉

三審:鄒儀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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