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承包場地進行果林種植要什么手續(xù)

  新湖南客戶端   2025-03-27 17:47:24

長沙市長沙縣有居民詢問,承包場地進行果林種植,請問需要什么手續(xù)?

3月27日,長沙縣農業(yè)農村局回應: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fā)展林果業(yè),不允許在永久基本農田上種植果樹。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依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fā)的《自然資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類的有關問題解答》,如果是田間地頭間耕間作種植果樹,且未達到園地認定標準(園藝作物等覆蓋度大于50%或每畝株數大于合理株數70%),仍按耕地認定,是被允許的。此外,如果確需占用一般耕地種植果樹,要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出申請,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批準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報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備案后,可以實施。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龔雅麗 通訊員 周藝佳

責編:龔雅麗

一審:龔雅麗

二審:周紅泉

三審:鄒儀

來源: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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